非重点地区来沪登记表
(除重点疫情地区)
* 本人同意配合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并郑重承诺:

1.自回沪之日起主动居家隔离14天,不擅自外出,谢绝会客;

2.配合村居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,不瞒报、不谎报、不迟报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,立即主动上报且配合开展相关工作;

3.做好个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防护;

4.以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如有不实,本人愿意承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。